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等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职高)
分类 |
收 费 项 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元) |
收 费 依 据 |
备 注 |
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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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费 |
普通生学杂费 |
每生每学期 |
1595 |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深价联字[2002]37 号 |
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和实习实验费。 |
一、本栏未列明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缴; 二、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学习或生活用品、用具; 三、教学所需的课本资料费已含在书杂费(学杂费)中,学校不得另收课本资料费; 四、 学校收费查询电话: 83501027 五、深圳市教育局查询电话: 82001533 六、价格举报电话:12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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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高中实验班 |
每生每学期 |
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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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读生学杂费 |
每生每学期 |
1595 |
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 粤价[2013]9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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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每生每学期 |
450 |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 深价[2001]49 号 |
只向在校住宿学生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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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 |
体检费 |
高一新生 |
每生每学年 |
免费 |
深教[2017]5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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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 |
每生每学年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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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费 |
按实际支出的费用收取 |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深价联字[2002]37 号 |
指高中一年级新生必须进行军训的住宿费、伙食费和服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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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
按实际支出的费用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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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费 |
学生 IC 卡补卡工本费 |
每生每卡 |
15 |
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 厅、省政府纠风办粤价[2013]9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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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费 |
理论课 |
每科每次 |
20 |
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 粤价[2003]325 号 |
第一次补考免费;第一次补考仍不合格须再次补考应缴再次补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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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课 |
每科每次 |
40 |
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 粤价[2003]325 号 |
注:(一)教育收费减免及助学金政策:
按深财教[2013]34 号文等规定执行。
(二)学分制收费计算方法:
1. 每学分学费标准=学生所读专业每生每学年的学费标准×学制规定学年数÷学生毕业应完成的总学分数 (粤价[2003]325 号
2. 学生每学期学费=每学分学费标准×学生学期选修学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监制
二○一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