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要求
坪山校区立项申报建议书编制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备工程咨询(建筑专业,对应服务范围内应包含“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资质证书)。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或民非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委托授权报名的,还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由法人签字的法人授权委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投标人将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送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负责人: 张绍辉 联系电话:18923829187
招 标 人: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机构: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招标领导小组
地 址:深圳市皇岗路3009号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坪山校区立项申报建议书编制 |
2 |
招标内容:坪山校区立项申报建议书编制 |
3 |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投标报价:投标人自行测算报价。项目预算 282800.00 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额为废标。 |
5 |
项目时间:总项目实施时间60个日历日。 |
6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 2021 年5 月6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单位做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如有招标文件内容变更或补充,招标人将在开标前2日发布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 |
7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7日下午14:2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福中路门后值班室 |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 5 月8日下午14:30 地点: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11楼1103室(工会会议室) |
9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
10 |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当天通知所有投标人 |
11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日内 |
12 |
招标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
13 |
付款方式:见采购需求 |
14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
15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
二、投标截止日期及投标文件投递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条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5 月7日下午14:00--14:25,其余时间不接受投标文件。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章 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主持。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派谴人员参加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参加;由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
4.投标人提交下列主体资格资料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标时投标人未能提交以上主体资格审查资料或提交的资料达不到投标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 开标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6.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7.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
8.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实该资料的权力,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和证件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二、评标
1.评标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负责。
2. 招标领导小组设负责人一名,按学校自行采购管理规定办法产生,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人与小组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3.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4.开标及评标办法:本公告评标办法。
第三章、授予合同
一、中标
1.招标人按服务要求根据综合评分,分数最高的中标。中标人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签订设计合同。
2.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开标会议程序
1、投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标书。
2、投标人签字核对身份。
3、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报价汇总及排序。
5、宣布开标结果。
二、定标原则
1.按本公告中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如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和证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预中标资格。
3.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表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说明:
价格分:价格分为满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评标基准价格为最低报价
4.评标细则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部分 |
30 |
||||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满分基数。 |
||||||
2 |
技术部分 |
4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技术保障措施 |
10 |
评委打分 |
考察内容: |
||
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内容,投标人需充分说明质量保障措施,包括技术实力和机构情况等保障措施。技术保障措施中必须包含以上内容,否则不得分。 |
||||||
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
||||||
1、技术保障措施详细,安排合理,得6-10分; |
||||||
2、技术保障措施一般,安排一般,得1-6分; |
||||||
3、技术保障措施不详细,安排较差或不提供安全保障措施不得分。 |
||||||
2 |
实施方案 |
30 |
评委打分 |
考察内容: |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
||||||
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
||||||
1、实施方案内容详细,安排合理,评为优秀,得25-30分; |
||||||
2、实施方案内容较详细,安排合理,评为良好,得15-25分; |
||||||
3、实施方案内容一般,安排较合理,评为中等,得7-15分; |
||||||
4、实施方案内容不清晰或没有,安排不合理,评为差等,得0-7分。 |
||||||
3 |
项目团队人员 |
5 |
评委打分 |
考察内容: |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情况,包括团队人数,负责人、团队成员的级别、职称等情况。 |
||||||
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
||||||
1、人员配备很好,安排合理,评为优秀,得4-5分; |
||||||
2、人员配备较好,安排合理,评为良好,得2-3分; |
||||||
3、人员配备不足,安排不合理,评为差,得0-1分。 |
||||||
3 |
商务需求 |
2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同类业绩 |
10 |
评委打分 |
考察内容: |
||
近2019年至今内编制学校同类项目建议书的业绩案例。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个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和中标通知书,每提供1个案例得1分,最高得10分。 |
||||||
2 |
公司实力 |
10 |
评委打分 |
2015年以来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授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的,其中一年获得的得1分,最高得5分; |
||
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得3分,乙级工程咨询资质得1分; |
||||||
投标人2015年以来获得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奖项,得2分。 |
||||||
3 |
诚信 |
5 |
评委评分 |
投标单位提供诚信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审委员会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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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1、期限及成果
1.1、期限: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完成初稿。
1.2、成果:确定终稿后提供10本项目建议书报告。
2、服务要求
深化咨询服务内容,为本项目前期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满足学校的合理需求,全力配合好本项目相关以及后续的服务工作。
3、验收要求
3.1、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应符合国家发改委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和深度,并符合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等编制要求。
3.2、通过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评审,并最终获得深圳市发改委的批复。
4、付款方式
4.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
4.2、乙方提交项目建议书成果,并最终获得深圳市发改委的同意批复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