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要求

坪山校区交通车租赁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提供正规营运发票。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包车客运汽车租赁业务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租赁报价。投标文件中需详细报价单,报价包含所有的相关费用。

3.投标人出具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情况书、企业无违法承诺函。

4.要求投标文件密封(含公司的资质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密封处并盖好公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5.客运公司要有客运出现紧急情况时(如车辆临时故障等),有应急客运预案,来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以上材料请密封装在文件袋中提交。

招标人: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项目负责人: 王晓俊            联系电话:13612872276

招标联系人:张绍辉            联系电话:18923829187

招标机构: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招标领导小组

地    址:深圳市皇岗路3009号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坪山校区交通车租赁

2

招标内容:学校本部—坪山校区,一天往返。费用按实际天数结算。

3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投标报价:投标人按单日往返费用报价。报价应包含租车所有费用,包括且不仅限于油费、路桥费、司机薪酬、保险、发票税费等。

5

使用时间:以合同签订起止日期为准。

6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0 年8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单位做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如招标文件有内容变更或补充,招标人将在开标前2日发布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0 年8月 18日早上10:00时

地点: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十一楼工会办公室

8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 年8月 18日早上10:00时,地点: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十一楼工会办公室

9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10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当天通知所有投标人

1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日内

12

招标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13

付款方式:月结,按实际发生用车天数付款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1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二、投标截止日期及投标文件投递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8月 18日早上9:30时。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章   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主持。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派谴人员参加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参加;由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

4.投标人提交下列主体资格资料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开标时投标人未能提交以上主体资格审查资料或提交的资料达不到投标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开标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6.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7.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

8.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实该资料的权力,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和证件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二、评标

1.评标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负责。

2.招标领导小组设负责人一名,按学校自行采购管理规定办法产生,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人与小组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3.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4.开标及评标办法:本公告评标办法。

 

第三章 授予合同

一、中标

1.招标人按指定品牌车型要求报价,确定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2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2.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开标会议程序

1、投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标书。

2、投标人签字核对身份。

3、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报价汇总及排序

5、宣布开标结果。

二、定标原则

1. 按指定规格车型报价,确定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如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和证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预中标资格。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需求清单

序号

内容

车况要求

路线

单位

数量

1

7座商务车

车辆上牌时间少于5年,车况良好,不少于7座

校本部(福田区皇岗路3009号)—坪山校区(坪山区坑梓街道深汕路1168号)往返

1

二、服务期限

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商务需求

1.使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故障响应:客运公司要有在上班客运出现紧急情况时(如车临时故障等),有应急客运预案,切实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3.验收标准:按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月结。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