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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深圳分会场活动在我校举行

12月4日上午9:00-10:00,由市教育局主办的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深圳分会场活动在我校举行。我校16、17年级部分师生参加了分会场宪法晨读活动,与教育部在北京设立的主会场视频连接,同步开展活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黄东明,王唯加科长以及我校黄建行校长、肖盛生副校长等领导出席了分会场活动,并同师生一起,与主会场同步晨读宪法条文,弘扬宪法精神。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教育系统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当天上午,教育部开展了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

根据市教育局部署,深圳市分会场设立在我校。

 

党的十九大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根据市教育局指示精神,我校将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

  

(学生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