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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

关于学生在校内是否戴口罩,深圳市教育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严格遵照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执行。

 

相关内容如下:

 

一、普通公众 

(一) 居家。

防护建议:无需戴口罩。

(二) 户外、公园。

防护建议: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

(三) 交通工具。

防护建议: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 公共场所。

1.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

防护建议:公众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2.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 会议室。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特定场所人员

(一) 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如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 校园内人员。

1.中小学校人员。

防护建议: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大中院校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使用注意事项

(一)注意卫生,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

(二)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

(三)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四)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五)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