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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讨论稿)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应列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学校所有工作都要体现德育教育,故此成立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学校德育相关部门人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关于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及要求、学习德育大纲及相关文件精神。
     二、组织召开学校德育工作研讨会、汇报会、德育工作规划、有学生科长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由校长批示后学生科负责实施。
     三、协调学校各部门、各机构的德育工作、分工协作。
     四、制定德育相关工作的标准、评比方法、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等内容。
     五、本小组可以到各职能部门如年级、班级进行具体德育工作检查、指导、对学校德育工作做出总结、表彰。
     六、制定全员育人、全程育人长远及近期工作计划。
     七、组织、研究、协调校内教育与家庭、社区的德育工作。
     八、申请、组织德育专项课题研究、领导课题实施工作。
     九、组织学校相关德育工作人员的学习、提高、培训工作。
     十、提出德育工作经费预算,保证德育工作专项经费落实。
 
                              200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