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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深圳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鉴定所的管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和《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遵循客观、公开、公正、规范的原则,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拓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和领域,不断扩大鉴定规模。
      二、加强考核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符合国家标准并与鉴定职业(工种)和等级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检测手段、鉴定机制等考核条件。
      三、定期组织考评员培训,提高考评员素质。每年按要求接受市职业技能指导中心评估和年审,并作相应的整改,不断完善、规范与强化鉴定职能。
      四、鉴定工作按上级文件规定收取费用。按财务规定填写税务报表,按时上报税务部门。

      五、全体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前来进行技能鉴定的员工。
      六、在完成本校学生技能鉴定工作基础上,积极面向社会,服务百万劳务工,不断扩展职业技能鉴定市场。
      七、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