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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研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产教研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产教研发展中心是在校长领导下,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式运作,全面负责学校产教研工作的主管部门,依靠学校的人财物,开展产业经营、技术研发和为教学服务。
      一、建立和管理学校产业经营基地,负责学校的产业经营,创造自主创业和招商引资、合作经营的良好环境。
      二、创立前校后厂、前行后校产教研结合的办学模式,积极开展勤工俭学。
      三、负责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技能训练机会。
      四、经营学校注册公司,自主开办实业,自主项目研发。招商引资,联合开办产业和合作经营,管理联营企业。为本地区教育系统及其他行业提供技术服务。
      五、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出校办公司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受校长委托或报校长批准,代表学校签署校办公司合作或自主生产经营项目的有关协议、合同。
      七、审核公司经营计划及月、季、年度财务报表,每月送校长审阅,并按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好公司年审工作。
      八、加入行业协会和商会,扩大公司与社会接触面和影响力,拓宽经营业务渠道,拓展经营市场。
      九、开展职教产教研结合、企校合作的课题调研。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