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学校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评标小组工作规程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评标小组工作规程(试行)

 

为加强零星修缮工程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零星修缮工程管理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切实保障学校修缮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和《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和学校零星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零星修缮工程范围

凡使用财政经费,合同价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修缮工程项目。

(一)学校校舍、房屋修建、改造、装修。

(二)机电、网络和其他基础设施、管线修改维护。

(三)环境、绿化、道路维护。

(四)其他零星修缮等。

二、项目申请与审批

(一)项目申请: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主管部门(总务科)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对申请修缮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意见。

(二)项目审批:项目申请经学校财务部门进行经费确认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审批。

(三)项目公告: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或指定公告栏上公布。

三、项目实施

经批准的施工项目,交由学校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评标小组按如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选择施工单位

1.评标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按照公开招标程序,根据工程需要,对参与施工竞争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3-5家入围企业作为正式投标人(一年一审)。

2.评标小组委托校总务科,针对具体项目拟定施工方案,并由监理单位提供专业意见后,向入围的3-5家正式投标人集中公示,并限期提交标书。总务科对正式投标人有效投标的报价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方法是:

(1)若入围的正式投标人为5家,则对正式投标人有效投标的报价,采用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对其余正式投标人有效投标的报价进行平均得出投标报价平均数,其中报价最接近平均数的投标单位,即为中标单位。

(2)若入围的正式投标人低于5家,则直接对正式投标人有效投标的报价进行平均得出投标报价平均数,其中报价最接近平均数的投标单位,即为中标单位。

总务科将评估情况提交评标小组审定。

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一般应通过招标确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二)中标公示:每次开标后,将中标结果在学校网站或指定公告栏上公布。

(三)接受投诉:开标后,入围投标单位若对招标存有疑义,可向评标小组负责纪律和监督工作的成员进行投诉,并记录在案。

(四)施工监理:合同金额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项目或涉及消防、通讯、结构、安全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并签订书面监理合同。

(五)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按照市建设局规范合同文本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应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并附中标价预算清单。

工程款结算须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工程结算审计价不超过工程预算价的按工程结算审计价支付工程款,工程结算审计价超过工程预算价的按工程预算价支付工程款。

工程合同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评标小组负责审核工程合同,提出审核意见,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施工管理:由学校主管部门(总务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四、竣工验收及档案资料管理

(一)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学校评标小组组织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敦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和工程结算资料汇编,整理合同文件等技术档案。验收完毕后,参加验收的人员填写验收结果并签名出具验收报告。

工程验收不合格的,评标小组必须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同时取消其入围资格,三年内不予考虑。

(二)档案管理:采取双档案管理方法,工程验收合格后,学校主管部门应将完整的工程资料复制一份,一份交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报账,一份交学校档案室存档备查。

五、评标纪律

(一)评标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教育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评标小组成员中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需公开招标的施工项目,评标小组成员应独立、公平、公正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分。

(四)评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单位。

(五)评标小组成员不得对投标单位作中标承诺。

(六)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收受投标单位赠予的财物。

(七)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六、违纪处罚

评标小组成员在选择施工单位和工程验收过程中若违反有关纪律,将依照国家、省、市、市教育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学校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七、本规程自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〇〇八年五月七日